1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其中重点提到:
多措并举解决弃光限电问题——制定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占全社会用电量最低比重指标,建立权威的的年度考核机制,适时启动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进一步激发相关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灵活地引导可再生能源发展,有效解决新能源限电等问题。
着力解决补贴拖欠问题——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结合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基金收支情况等因素,择机研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的相关政策。
降低行业成本——有关部门将推进产融协调合作,做好对光伏产业和项目的金融服务。光伏企业也应提高自身实力和财务透明度,优化融资条件,相关部门可通过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税收优惠等支持,降低金融机构贷款的成本和风险。
完善用地政策——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研究提出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认定标准,并明确监管措施,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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