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晚间,银星能源披露定增预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在内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总额不超过14.83亿元,用于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61.2MW老旧风机“以大代小”等容更新改造项目、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30.6MW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更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签署日,宁夏能源直接持有公司40.2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铝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方案显示,本次定增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谈及定增的背景和目的,银星能源在预案中表示,清洁能源的建设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资将用于公司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业务的发展,将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公司认为,老旧风电场的风电资源丰富,具备良好的再开发价值。“通过等容量技改的早期风电场,由于机组台数的减少和智能化程度较高,在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后续降低运行维护工作量和安全生产管控方面提供坚实的基础。”银星能源分析称。
从具体项目必要性来看,公司本次拟将6.73亿元募资投入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项目拟新建250MW并网型光伏电站。对此,银星能源阐述,从中国范围内来看,中国光伏平准化度电成本(LCOE)由2010年的0.305美元/千瓦时下降到 2021年的0.034美元/千瓦时,降幅达88.85%,且中国光伏度电成本低于全球水平(0.048美元/千瓦时),性价比更优。“平价上网”时代为光伏产业迎来快速发展的重要窗口期。
据披露,银星能源报告期内约80%的营业收入来源于发电业务,其中以风力发电为主,公司目前光伏发电业务规模整体较小。截至2022年末,公司建成投运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6万千瓦,2022年完成发电量0.97亿千瓦时,上网电量0.91亿千瓦时。该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每年将增加发电量近4亿千瓦时,增幅超400%。
项目经济效益方面,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6.67%,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税前)为11.46年,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2.47年(不含建设期)。
老旧风机“以大代小”项目方面,其中,贺兰山风电场61.2MW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4亿元。该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0.63%,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税前)为7.84年,投资回收期(税后)为8.73年(含建设期)。
预案显示,贺兰山风电场30.6MW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3亿元,该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9.99%,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税前)为7.98年,投资回收期(税后)为8.97年(含建设期)。
同日公布的年报显示,2022年银星能源实现营业收入11.63亿元,同比下滑14.43%;同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亿元,同比增长34.49%。2022年公司完成新能源交易电量13亿千瓦时,占当年总上网电量的62.66%,较2021年增长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