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发布了关于澳大利亚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结论的公告。
公告显示,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接到律师通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以下简称“ADC”)于2019年3月25日发布了《针对中国出口澳大利亚风塔的反倾销措施调查的报告》,将针对泰胜风能的反倾销税率从原来的15%调整为6.4%。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ADC发布了对中国风塔反倾销调查的终裁结果,对泰胜风能征收15%的反倾销税,对中国其它企业征收15.6%的反倾销税,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4月18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澳大利亚对中国风电塔发起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的公告》(2014-031)。
上述确定的反倾销税率将于2019年4月17日到期。2018年,ADC启动了对于中国出口风塔的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6月30日。
2019年1月25日,ADC初步认定应在现行反倾销措施到期后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但税率调整为8.8%(泰胜风能)和11.6%(其他中国出口商)。
2019年3月25日,ADC发布了《终裁报告》,最终裁定应在现行反倾销措施到期后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但税率最终调整为6.4%(泰胜风能)和10.9%(其他中国出口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