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起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重机公司”)通知,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8年市重点研发计划的通知》(大科财发〔2018〕142 号),起重机公司承担的2018年度大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连轧生产线智能集群起重输送系统”获得补助资金 162.20 万元。起重机公司于 2020 年4月9日收到上述资金,该笔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未来是否持续发生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起重机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总额162.20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