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无需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函》, 通知明确,对不需要国家补贴项目,各地可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在落实土地和电网接纳条件的前提下自行组织实施,并将项目情况及时抄送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