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国际能源网消息 河北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河北南部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
1.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期、纯凝机组保障电力供应期均按70%负荷率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其中50%执行政府定价,20%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风电、光伏、生物质等非水可再生能源以及煤矸石、余热余气、余压等综合利用机组按照资源量、水电机组按照“以水定电原则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全部执行政府定价。
2.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监督做好本地区非统调公用电厂优先发电计划目标的落实,执行情况每季度报省电力办。省电力公司负责将非统调公用电厂的优先发电计划下达到市级调度机构,确保严格执行。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