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朝阳市龙城区2021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施工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市龙城区农业综合扶贫开发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市龙城区2021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龙城区召都巴镇瓦盆沟村、尹杖子村,海龙街道半拉山子村。
2.工程规模:总装机容量为3MW,其中:召都巴镇瓦盆沟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容量1.9MW;召都巴镇尹杖子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容量0.7MW;海龙街道半拉山子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容量0.4MW.光伏电站经箱式变压器接入10KV输电线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TP122000001000339001001
标段(包)名称:朝阳市龙城区2021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总装机容量为3MW,其中:召都巴镇瓦盆沟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容量1.9MW;召都巴镇尹杖子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容量0.7MW;海龙街道半拉山子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容量0.4MW.光伏电站经箱式变压器接入10KV输电线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天):90
合同估算价(万元):1140.0
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肆级、承修类肆级、承试类肆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与当地电力部门协调办理用电所有流程的能力,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直至送电验收并由电力部门出具的完整验收资料,确认供电流程完结,可以正常使用方可。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持证上岗。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全部拒收。
4、财务要求,招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内不得连续亏损现象,在财务方面须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时00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7月03日至2021年07月07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微信同号)
电话:010-56240198
邮箱:wangchao@dlzb.com
传真:010-56240198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