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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新能源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彩虹新能源公布,于2019年11月29日,公司附属公司合肥光伏与北京国资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合同I及融资租赁合同II,据此,北京国资租赁同意向合肥光伏购买租赁物I及租赁物II,总代价分别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人民币2500万元;及北京国资租赁同意将租赁物I及租赁物II租回予合肥光伏,自起租日起为期36个月,预计租赁价款分别为人民币5355.6万元及人民币2677.8万元。

租赁物I,为合肥光伏的光伏玻璃生产二期的若干设备。租赁物II,为合肥光伏的光伏玻璃生产二期的若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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