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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使大西北具有吸引力,太阳能发电成本就得降到接近零

这个区域比整个胡焕庸线以东的国土面积还要大,其开发空间是非常可观的

一个好的区域开发计划,须有好的经济活动导入。如果有先导项目能在大西北带来爆炸性增长的引导效应和辐射效应,其他配套不断跟上,人们看到新的价值后就会持续流入,良性循环也就更容易出现

如果太阳能发电的成本接近于零,输出的电价就可以接近于零,用如此低成本的电再去进行太阳能发电,其成本就会几何级下降

土地财政还有另一种操作方式–减少征地成本、提升卖地数量。这种方式在经济发达地区是难以做到的,但在大西北却可以

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当前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是中长期的,必须从持久战的角度加以认识,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将国内大循环落到实处,要在已经高速发展多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力开拓国内市场空间。

过去40年,中国的发展空间是很大的,东部承接了国外转移的工业生产能力。现在,胡焕庸线以东地区的进一步开发必然会占用更多土地,会导致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

促进国内大循环,中国还有没有新的可以开发的国土,足以确保中国经济再高速发展30年呢?幸运的是,还真有。

深圳援建的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2万千瓦太阳能光伏扶贫电站

西部太阳能产业可拉动经济活动

简单分析一下中国的国土,会发现以下特点:

胡焕庸线以东地区已经深度开发了,进一步开发的成本会越来越高,经济、人口与环境的矛盾会越来越多。

我国260多万平方公里的荒漠化土地主要在大西北地区。这部分国土多为平原和丘陵,存在经济大开发的可能性。如果把青海比较平坦的土地也算进来,这个区域比整个胡焕庸线以东的国土面积还要大,其开发空间是非常可观的。

一个好的区域开发计划,须有好的经济活动导入。如果有先导项目能在大西北带来爆炸性增长的引导效应和辐射效应,其他配套不断跟上,人们看到新的价值后就会持续流入,良性循环也就更容易出现。

现在,可以在大西北实现良好经济效益的项目已经出现了,这就是太阳能相关产业。但太阳能能量密度很稀薄,且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目前只有20%多,因此,要想获得可观的发电功率,就要利用大量土地。东部地区的土地供求关系已经非常紧张,相比之下,大西北则土地广袤。现在要思考的是,如何在大西北把太阳能设计成完整的经济系统,而不仅仅是一个发电项目。

需要解决的问题至少有两个:

一是太阳能的本地消纳问题。

大西北地区现在人口还太少,经济活动也少,太阳能消纳能力很低。过去,因为本地消纳存在困难,弃风弃光比较多。后来通过特高压电网将这些电送到了东部,可电送走了,大西北本地的经济循环却没有形成。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让太阳能留在本地消纳,促进本地经济持续发展。

二是太阳能的发电成本问题。

目前太阳能发电成本的下降速度几乎是所有发电技术中最快的,风电的发电成本也在不断下降。到2021年,无论是太阳能发电还是风电,都可以实现平价上网了。但仅仅平价上网,还不足以在地区间形成成本落差,不足以吸引其他地区的经济要素大量地向大西北转移。其他地区的经济要素转向大西北,需要克服生活条件等方面的价值落差,如果看不到工业生产方面能源成本的较大落差,那么大西北对于他们来说就缺乏吸引力。

要使大西北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太阳能发电的成本就得低到近乎为零。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一个国家或区域的经济落差并不完全由经济本身决定,也可以通过政策来形成,当然,各种优惠政策的引入需要遵循经济规律,充分考虑长期的投入产出比。如果前期的优惠政策可以使当地的经济优势很快建立起来,那么相关经济活动就可以带来大量税收。

用超低电价吸引高载能企业

深入分析太阳能发电的过程和成本构成可以发现,其主要成本是生产电池的耗电成本,通过技术进步减少生产工序中的耗电量,或者降低购电的价格,都可以大幅降低太阳能发电成本。通过技术进步降低耗电量,一项技术改进一般只能减少某一个工序的耗电量,但如果将电价降低10%,就相当于所有生产工序中的耗电成本全都下降10%,后者降成本力度更大。

如果太阳能发电的成本接近于零,输出的电价就可以接近于零,用如此低成本的电再去进行太阳能发电,其成本就会几何级下降。也就是说,如果在初始阶段建造一个成本接近于零的太阳能发电厂,用其发出来的电来供给另一个太阳能发电厂,如此循环,那么此后太阳能发电的成本不就真的接近于零了吗?这是通过一次或几次政策优惠就可以实现的。建立起这个循环以后,本身就是耗电大户的太阳能电厂可以消纳其他电厂发出来的电,也可以通过超低的太阳能电价将其他高耗电产业吸引过来,这样就可以解决太阳能发电的本地消纳问题。

太阳能的本地消纳问题业界早就注意到了,只是过去难以找到解决途径。将高耗电产业转移到西部来消纳太阳能的思路也早就有人提出,但如果没有相对于东部地区的超低电价,谁会愿意将这些产业转移过来?

如果实现了太阳能超低电价,其经济价值就太大了。电是所有工业和服务业非常重要的成本因素。如果大西北相对于东部地区具有明显的电价优势,大量经济活动尤其是高耗电的生产活动(如电解铝、冷轧钢等)就有动力转移到这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

一是设立新能源特区。初期可以在大西北选择10万至30万平方公里的荒漠土地作为新能源特区,新出台的政策可以只适用于这个特区。待实验成功,各项政策和经济活动运行成熟之后,再将特区一步步扩大。

二是只给太阳能生产企业自建的太阳能和风能发电厂免费土地。

三是待太阳能生产企业输出的太阳能电价大幅度下降之后,再允许高耗电的电解铝、冷扎钢、电弧炉冶炼等企业自建太阳能和风能发电厂。

四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大西北生产的超低价太阳能电池只允许应用于大西北进一步的太阳能建设。

五是给初始进入大西北的太阳能生产企业自建电厂大比例的政府补贴,甚至全部由政府资助。当本地采用太阳能生产的电价大幅度下降后,政府补贴比例可以逐步降至零。

各美其美的良性循环

从2010年到2019年十年间,太阳能发电成本下降了82%,下降幅度显著高于其他所有发电技术。从影响太阳能发电成本的各种因素来分析,有些途径降成本的空间不大,如提升晶硅电池的转换效率、减少生产环节的耗电等,但还是有不少途径可以继续降成本,比如把电池板切得更薄,改进太阳能发电的产业链等。实际上,目前降低太阳能发电成本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降低电价。

对于太阳能生产企业来说,以超低的电价投产,待投资收回后,以后的成本就仅仅是维护太阳能电厂的运营成本。事实上,太阳能电厂除极少量清洁工作外(现在可通过机器人完成),基本不需要做其他什么事情。因此其运营成本也是极低的,接近于零成本。太阳能电厂输出的超低价格的电,也会让其他高耗能企业高兴得不得了。

但是,一个好的开发计划即使在经济方面,也不能仅仅从一个或一些企业的角度来衡量。

通过这样的开发计划,政府可以得到什么呢?

在开发初期政府需要补贴太阳能企业自建电厂,假设补贴比例是100%,全由政府出资,而电厂的设备全是其他地方生产的。过一段时间后,政府就不再继续补贴采用其他地方设备的太阳能电厂了,只补贴大西北新能源特区里生产的太阳能发电设备。再过一段时间,可以将补贴比例降到50%、20%,直到不再补贴。

通过前期补贴和超低电价,政府可以引导大量太阳能生产企业和高耗电产业来这里投资生产并形成产业链。在这个过程中,无论太阳能企业的产能如何高速发展,都可以实现本地消纳,也可以通过特高压电网向东部输电。

产业大发展之后,道路、城市居住区、学校、医院、超市……都会大量建设起来,这就会进入高速发展的良性循环。

或可尝试数量型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现在让人又爱又恨,其实问题不在于土地财政本身,而在于以什么方式来搞土地财政。

现在经济发达地区土地资源极为稀缺,所以卖地的数量不能太多,只能通过提高竞拍价格来获得更多卖地收入。但是,竞拍价格越来越高,导致房价越来越高,高到一定程度,老百姓就受不了了。

实际上,土地财政还有另一种操作方式–减少征地成本、提升卖地数量。这种方式在经济发达地区是难以做到的,但在大西北却可以。大西北荒漠地区的征地成本极低,数量巨大,所以可以搞数量型的土地财政。如果按照30年出让200万平方公里土地来算,平均每年出让的土地价值也有10万亿元人民币。

在东部地区,土地是分使用性质的,性质不同,价格差异极大。有农业用地、农村宅基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城市住宅用地等。划分这些土地使用性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耕地,为了尽可能降低工商业生产成本,为了获得更高的城市住宅用地出让收入。但如果是数量型土地财政,以上划分就没必要了,可以薄利多销。

当然,搞数量型土地财政的前提,就是将太阳能发电成本压到接近于零,大力吸引产业和人口,这同时也会带来巨额的税收收入。

有了成本接近于零的太阳能发电,还可以将其他工业生产成本大幅度压低,从而减小产业转移到其他国家的压力。

还有一个重要的环境利益。西北地区缺水不仅是因为降雨少,还因为太阳直射到土地上,蒸腾作用极大,土壤里的水分都蒸发走了。如果将大西北覆盖上数量巨大的太阳能电池板,土壤的蒸腾作用会大幅度地减少,这会有助于改善西北的小区域气候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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