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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572号建议关于光伏玻璃行业实施产能置换的建议的答复

许继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光伏玻璃行业实施产能置换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平板玻璃是产能过剩的重点行业,《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文件均明确,平板玻璃行业严禁新上扩大产能项目,确有必要新上的必须实施产能置换,根据不同项目情况开展减量或等量置换。

光伏玻璃是平板玻璃的一种,平板玻璃原片制造按照工艺方法分为浮法和压延法,其中压延法玻璃原片主要用于光伏玻璃。按照现行的产能置换政策,新上光伏玻璃项目也必须开展产能置换,这一政策对于促进近年来光伏玻璃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行业机构数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光伏玻璃熔窑52座,日熔量2.75万吨/日,产能利用率84%,国内产能约占全球产能的90%,现有光伏玻璃产能可以满足全球光伏产业市场需求,行业运行整体良好。

实践证明,允许合法合规开展产能置换新建光伏玻璃项目,不仅有助于行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而且也有助于推动整个玻璃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统筹考虑光伏玻璃市场需求、产能现状和发展趋势,对相关政策进行认真研究,在修订《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时统筹考虑。同时,我们将继续支持光伏玻璃行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更好发挥产业配套功能,满足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

感谢您对光伏玻璃行业的关注,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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