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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拟3.65亿转让5家子公司 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平价光伏电站占比

出售旗下资产,林洋能源可谓一举多得。

4月13日晚间,林洋能源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拟将其持有的5家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武汉绿曦,转让对价为3.65亿元。

对此,林洋能源表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优化电站资产结构,降低应收账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记者注意到,据2021年三季报披露,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03%,应收账款44.87亿元,其中拖欠的国家补贴金额约为3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行动,历史拖欠补贴有望发放。

同时,林洋能源还表示,公司将回笼资金投资开发建设平价光伏电站,逐步提高自持电站中平价光伏电站占比。

出售资产将增加税前净利4085万

4月13日晚间,林洋能源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林洋”)拟将其持有的宿州金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宿州金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萧县华耀农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萧县华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萧县裕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武汉绿曦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武汉绿曦”)。上述股权转让对价为3.65亿元,涉及的装机容量合计为154MW。

林洋能源表示,此次交易标的涉及部分第一次非公开、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目标公司。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8月31日,通过收益法评估,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合计为4.12亿元,账面净资产合计为3.47亿元,评估溢价率为18.68%。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目标公司的转让价格为3.65亿元。

林洋能源介绍,本次交易作价低于评估值,主要系因为标的资产存在光伏发电应收补贴到位时间较长等客观因素,交易价格系双方基于评估值通过商业谈判确定。本次交易预计增加税前净利润额约4085万元(从合并层面测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公告显示,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国电投湖北”)持有武汉绿曦100%股权,主要负责所属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运营管理。国电投湖北为中国电力全资子公司。

林洋能源表示,基于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进一步优化电站资产结构,降低应收账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持续优化资产。

回笼资金开发平价光伏电站

林洋能源主要从事智能、储能、新能源三个板块业务。

自2014年进入中东部光伏市场以来,林洋能源就以“开发+EPC+运维”模式与国电投等多家央国企在国内外开展全面合作,不断加大绿色能源的投资开发利用,致力于“成为全球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领域一流的产品和运营服务商”。

目前,林洋能源在手新能源储备项目充足,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在手各类新能源储备项目超6GW。

因此,林洋能源出售电站容量占自持电站的比例为9.6%。

林洋能源称,本次出售电站容量占比较低,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回笼资金,减少应收账款,同时公司将回笼资金投资开发建设平价光伏电站,逐步提高自持电站中平价光伏电站占比。

根据林洋能源2021年三季报数据显示,公司总资产为205.51亿元,应收账款44.87亿元,其中拖欠的国家补贴金额约为3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0.03%,公司在手各类新能源自持光伏电站项目约1.6GW。

公告称,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尚欠安徽林洋及其关联方合计约6.54亿元(含借款及股利)。该借款至评估基准日起按一年期公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各方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和方式偿还上述款项。

林洋能源4月13日发布的另一份公告显示,拟对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中“3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部分约100MW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调整,利用该募集资金优先投资更为优质的光伏电站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林洋能源2021年在中东部地区获得地面电站指标超1.5GW,其中在安徽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中获约280MW项目量。

除此之外,2021年7月,林洋能源与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在五河县通过“风光储+”模式与地方特色相结合的方式,投资建设2GW新能源发电项目。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林洋能源第一次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过去一年内,林洋能源已完成八家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这八家公司都是新能源相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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