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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实业115MW光伏电站不再享受电费补贴,初步测算固定资产减值金额3.28亿元左右

【国际能源网 讯】8月5日,太极实业发布《关于电价批复废止对公司经营影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表示: 近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刊登的《关于废止部分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价批复文件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2〕1021 号)。根据文件精神,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发展改革委需废止对审计发现的 5 个擅自变更投资主体的项目批复上网电价的文件。以上废止批复上网电价文件涉及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内蒙地区所属巴拉贡 10MWp 光伏发电项目、锡林浩特胜利20MWp 光伏发电项目、察右后旗红牧二期风光同场 30MWp 光伏发电项目、卓资县九十九泉风光同场20MWp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卓资县巴音二期风光同场35MWp 光伏发电项目五个集中式光伏电站(以下简称“所涉电站”)。

所涉电站项目公司分别于 2015 年取得以上批复,批复核定杭锦旗新元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巴拉贡 10MWp 光伏发电项目、察哈尔右翼后旗红牧二期风光同场 30MWp 光伏发电项目、卓资县巴音二期风光同场 35MWp 光伏发电项目、锡林浩特胜利 20MWp 光伏发电项目、卓资县九十九泉风光同场 20MWp 光伏发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按 0.9 元/kwh执行。电价批复废止后,根据现有情况推定,所涉电站将不享受 0.6171 元/kwh电费补贴,将执行 0.2829 元/kwh的标杆电价。

太极实业对所涉电站评估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初步测算固定资产减值金额为 3.28 亿元左右,最终影响金额以评估师的评估结果为准。该项固定资产减值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净利润3.28 亿元左右,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6.12%。

公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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