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宇晶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时任监事张靖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处罚。
据了解, 经查明,张靖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张靖作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晶股份”)时任监事,在宇晶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承诺“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8月24日,张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860,000股,减持数量超过其于2021年5月20日离职时持有公司股票3,346,875股的50%。
处罚说明如下: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3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四十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对张靖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