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吉县金智农业光伏有限公司:
吉县金智农业光伏有限公司吉县屯里镇1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我委《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晋发改备案〔2015〕261号)予以投资项目备案,省经信委《关于吉县金智农业光伏有限公司吉县屯里镇10MW光伏发电机组并网备案的函》(晋经信审批函〔2017〕1号)同意并网。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精神,现就该项目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一、吉县金智农业光伏有限公司吉县屯里镇1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上网电价为0.98元/千瓦时,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上述价格在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销、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结算;高出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的记载和保存项目投运、上网交易电量、价格等有关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
(此文主动公开)
来源:商品价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