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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改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大唐昔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昔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昔阳西寨49.5兆瓦风力发电项目,我委《关于大唐昔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昔阳西寨49.5兆瓦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晋发改新能源发〔2014〕994号)予以核准,省经信委《关于大唐昔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昔阳西寨49.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并网备案的函》(晋经信审批函〔2016〕37号)予以并网运行备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和《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精神,现就该项目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大唐昔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昔阳西寨49.5兆瓦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1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上述价格在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销、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结算;高出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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