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下发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光伏用地被列入“几个重要问题的处理”项中。
《方案》指出,光伏用地分为发电配套设施用地及办公管理用地和光伏板用地,对发电配套设施用地及办公管理用地按建设用地调查,对光伏板用地按原地类调查,光伏板用地的占地范围以单独图层的方式存储在数据库中。
以下为通知原文: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现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已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开展调查的地区,请依本方案,对调查成果予以调整和补充。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