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李乡2019年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光伏扶贫电站管理,保障光伏电站安全可靠运行,切实发挥光伏电站效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和寿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关于印发〈寿县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寿扶贫组〔2018〕5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1、巡查工作
巡查工作由张李供电所负责,张李供电所应安排专职人员每天对电站进行一次巡查,巡查包括电站周边环境、电站设备质量及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运维服务监察、电站电网匹配运行、电板完好情况、电站发电量等,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通知运维单位并做好故障记录,立即启动管控维修措施,并同时上报县供电公司、乡扶贫工作站,不涉及设备更换可以当场解决的问题由巡查人员现场整改。及时向乡扶贫工作站反馈光伏收益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运维单位排查异常原因。
2、运维工作
运维工作由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免费承担五年。运维单位负责光伏电站从建成投产至承诺维护期内全部维保服务以及产品质量维护。电站设备维修、更换产生的费用由运维单位承担。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电站设备检修、更换费用,由村承担或从电站收益中支出。运维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电站安全、运行质量检查,排除隐患故障,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县供电公司、县扶贫办、乡扶贫工作站报告。在接到张李供电所消缺通知时,企业技术运维人员24小时内要到位,及时排除故障。
3、日常维护
村负责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的日常维护,每村由书记负责设置专职管理人员,每周对电站内外杂草、遮阴等进行清除,对光伏组件积灰进行清理,对电站运行情况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响,显示屏显示故障,警示牌缺失,围栏损坏等),及时向乡、村汇报。村“两委”负责电站收益分配及动态调整等工作,确保光伏扶贫电站安全运行、收益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二、收益分配及使用管理
1、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
各村每年要制定《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乡政府审核,并报县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下年初公告当年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2、严格公示制度。
各村每月对本村光伏扶贫电站发电量和收益分配进行公示,并存档。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本乡光伏扶贫电站发电量和收益进行统计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明确资金用途。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收入,在扣除电站土地租金、管理运维等费用后,主要用于鼓励支持老弱病残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
4、规范资金收支
每月各村要在光伏收益到账的5个工作日内将收益转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独立光伏账目,单独计算收支,不能与其他支出混淆。符合村级光伏收益资金使用规范的项目支出,要经过扶贫工作站签字同意,方可支出,支出时,写清支出用途,资金来源。
三、完善机制
1、村级管理及职责
各村确定一名村级电站专职管理人员,按就地就近的原则,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中产生,具备一定的电工知识优先,了解电站各部分设备的性能。专职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维护操作规范要求,对电站进行日常管护。建立巡查工作日志,每周对电站进行一次巡查,确认电站是否安全稳定、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有站内及周边附着物影响光伏发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护栏、警示标牌是否完整,电站内部是否有家禽、杂草,电站周边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每周至少对电站光伏板面进行一次保洁,每月至少对电站场地进行一次除草。专职管理人员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视故障的等级立即启动管控维修措施,并同时上报村主要负责人。每月上报一次光伏电站运行情况。每月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到账后,五个工作日内据实开转账支票转账至“三资”代理中心。
2、巡查单位管理及职责
巡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巡查制度,制定线路,安排专人巡查,并对巡查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做好相应的巡查记录。电站光伏组件等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接线端子是否牢固,主要部件运行时,温度、声音、气味等是否正常,运行指示灯是否准确,电站其他硬件设施及配套设施是否匹配并保持完好,通过逆变器和电表判断发电量是否正常,定期对电费结算情况进行比对。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告知所属镇村、运维单位,及时整改。
3、运维单位管理及职责
运维单位应建立详细的维保制度,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制定电站运维计划,故障排除应急响应预案等,按照相应标准准备电站光伏组件、逆变器等相关的备品备件,接到交办通知后,及时到现场排除故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电站安全检查、运行质量检查、隐患故障排除巡查工作,监督反馈电站周边环境质量、电站并网质量。
4、绩效考核
巡查单位和运维单位绩效考核,由乡扶贫工作站每季度组织人员分别对以上两家单位的展约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至县扶贫办。对于故障未能及时排查消缺的,扶贫工作站将及时进行督促,仍不能消缺的,扶贫工作站将上报至县扶贫办。村级管理的绩效考核,由乡扶贫工作站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各村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各村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挂钩。
寿县张李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1日
安徽寿县张李乡2019年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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