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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唐电网2020年5月份“两个细则”试运行结果的通知(光伏)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北京市、天津市、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京津唐电网各直调电厂、新能源企业:

按照《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华北监能市场〔2019〕254)要求,华北、北京、天津和冀北电网电力调控中心完成了京津唐电网发电企业2020年5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计算与统计工作。2020年6月23日,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了2020年5月份“两个细则”运行结果明细清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各光伏发电站2019年5月份的考核总费用839.26万元,补偿分摊总费用186.88万元。

我局对以上结果进行了审核。截至目前,未接到发电企业对上述结果的争议或申诉报告。按照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5月份京津唐电网直调电厂、各风电场、各光伏电站辅助服务补偿和并网考核结果予以发布。

请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和国网北京市、天津市、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据此文件,及时结算各发电企业2020年5月份“两个细则”费用。

附件:2020年5月份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运行结算汇总表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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