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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明确用户责任权重 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9月1日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获悉,今年以来,新疆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量和新能源利用率均有明显增长。

数据显示,1-7月,新疆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量提高至421.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67%;新能源利用率95.2%,较去年同期提高1.5%。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新疆主要以风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为主。2019年,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包括总量、非水电两个指标,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问题。

为更好地服务可再生能源消纳,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建设完善新疆绿色用能电力市场体系,鼓励市场化用户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自主认购绿色电力。同时,组织开展市场化用户绿电交易需求调研,建立直接交易、水电挂牌、新能源与自备电厂替代发电、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量交易等多品种较为完善的绿色用能交易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绿电消纳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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