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文中第二部分,明确提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要深入落实《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等政策,积极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应对照规范要求和相关标准。
通知中提到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是工信部2013年开始实施的,旨在加强对光伏制造行业管理。笔者认为,该文件的出台,在规范行业秩序,提升行业技术水平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落后产能
说到光伏,不得不说2012年。2012年是在中国光伏发展史上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年份。3月20日,全国两会胜利闭幕的第5天,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决定向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2.90%~4.73%的反补贴税,并追溯90天征税。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初裁决定,税率为31.14%~249.96%。10月10日,美国政府敲定了“双反”的终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决定对进口中国光伏产品作出反倾销、反补贴终裁,征收14.78%~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249.96%的反倾销税。具体的征税对象包括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电池板、层压板、面板及建筑一体化材料等。美国双反政策刚一落地,欧盟、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地区和国家也“借机行事”。7月24日,以太阳能世界公司(SolarWorld)为首新成立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针对“中国光伏制造商的倾销行为”向欧盟委员会提起诉讼。紧接着9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11月8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华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国内光伏行业面临的严峻挑战。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列入重要议题,并着重提出要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12月19日,针对产能严重过剩,市场过度依赖外需,在欧美等国相继对我国光伏产业实施双反措施后,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等问题,扶植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国五条”正式出台,具体措施包括: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积极开拓国内光伏应用市场;完善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减少政府干预,禁止地方保护。同时,为了规范光伏市场秩序,促进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加强光伏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3年开始组织实施《规范条件》。这些相关政策出台后,行业发展逐步回暖,企业经营状况改善。2013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36GW,同比增长12.5%;全年多晶硅、组件价格分别上涨47%和8.7%。欧盟对我国光伏“双反”案达成初步解决方案,我国对美韩多晶硅“双反”作出终裁,外部环境进一步改善。国内企业经营状况不断趋好,截至2013年年底,在产多晶硅企业由年初的7家增至15家,多数电池骨干企业扭亏为盈,主要企业第四季度毛利率超过15%,部分企业全年净利转正。
《规范条件》实施十年,取得四大成效
《规范条件》适用对象是中国境内多晶硅、硅棒、硅锭、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等制造企业,由企业自愿申请,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到目前为止,《规范条件》已发布2013年本、2015年本2018年本、2021年本(目前正在执行)四个版本。《规范条件》的整个文件共分成8个部分(2013年本、2015年本、2018年本),包括: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附则等。2021年本增加了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章节,整个文件变更成9个部分。
随着中国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规范条件》的很多指标发生了变化,因此每隔一段时间,都要进行修订。主要变化表现在技术的进步、能耗降低、以及增加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相关等内容。技术的进步主要是铜铟镓硒(CIGS)、碲化镉(CdTe)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多/单晶电池(组件)转换效率、光伏逆变器中国加权效率,多/单晶组件后续每年的衰减率每次修订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能耗降低主要是多晶硅项目还原电耗、综合电耗,电池项目平均综合电耗、水耗,晶硅电池组件项目平均综合电耗等能耗逐渐降低。增加的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内容主要是鼓励企业将自动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智能制造。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评价工作。鼓励企业在生产制造过 程中优先使用绿色清洁电力,可采用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满足绿色制造要求
随着《规范条件》的逐步实施,其在行业中的重要程度逐年提升。很多政策开始和《规范条件》进行绑定,如公开上市、获取融资、电站建设要求、央国企采购目录等。这样越来越多新的光伏企业希望加入行业《规范条件》,而加入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需要满足行业《规范条件》的所有要求,这样就规范了行业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四点:一是追求技术进步。因为行业《规范条件》中的技术要求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提升,这样要带动了光伏企业不断的追求突破,带动了技术的进步。二是提高质量要求。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光伏制造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检验人员。越来越多的光伏企业建设具备CNAS认可资质的实验室,通过提高实验室能力来保证产品的质量。三是坚持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不仅是公益和社会责任问题,推动绿色市场发展、降低气候变化风险,更是日益席卷全球的大潮流。《规范条件》规定企业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企业应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废气、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及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鼓励企业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64温室气体核证、PAS2050/ISO/TS14067 碳足迹认证。四是追求低能耗、追求智能化和绿色制造。越来越多的光伏企业通过各种方式来节能降耗,减少电的使用,降低成本。同时越来越多的智能化工厂出现,越来越多的光伏企业建设绿色工厂、生产绿色设计产品、申请绿色供应链。
2021年12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通知的主要任务中提出要通过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实现全链条绿色发展来提升行业发展水平,这些内容和《规范条件》的规定是一脉相承的。
还需与时俱进,继续守正创新
光伏制造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对照《规范条件》编制相关申报材料,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内进行形式审核(材料不全的会通知补充材料),专家评审后进行现场核查。进入名录的企业,每年3月31日前提交上年度自查报告,每季度首月20日前填报上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当企业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比如企业名称变化、企业产能发生交大变化、企业搬迁等情况)。
自从2013年的规范条件实施以后,到目前为止共有11批企业申请(第11批正在现场核查中)。第一批共有109家进入名录、第二批共有52家进入名录、第二批共有19家进入名录、第四批共有36家进入名录、第五批共有13家进入名录、第六批共有10家进入名录、第七批共有9家进入名录、第八批共有9家进入名录、第九批共有13家进入名录、第十批共有25家进入名录。在这个过程中,有五批企业撤销光伏行业制造规范公告企业名单,其中第一批19家、第二批23家、第三批36家、第四批7家、第五批7家。拟撤销公告资格的,提前告知相关企业,听取相关企业陈述和申辩。被撤销公告的企业,自被撤销公告之日起,其新申报材料两年内不予受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协会、检测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协会、检测机构从市场上对已公告企业产品等进行抽查,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管理。通过更新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录,拉动制造端高水平发展。
为了让政策更好地贴近行业需求,笔者有三点建议,一是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能效降低的实际情况,继续定期修订规范条件;二是关注智能光伏,关注碳中和、碳达峰;三是继续深入实施规范条件,引导行业扩张与市场发展协同推进,引导行业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