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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光伏发电能否助力“解局”电力紧缺

“6年可回本”“无后续投入”“可至少运转25年”……

带着明显投资或理财意味的宣传,加上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近年来,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在部分地区的农村不大不小地“火了一把”。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是安装在家庭屋顶上的一座小型太阳能发电装置,既环保又绿色。若干光伏发电板组成阵列,加上逆变器等必要组件,就可在农村住宅的屋顶搭建一座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随着光伏发电在农村下沉市场的兴起,炊烟袅袅、鸡犬相闻中,这种颇具科技感的新能源设备成为一道风景线。

在现有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展中,“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等发电上网模式,可以使这种小型电站生产的电力能源成为商品,并入国家公共电网,成为一种新的创收方式,这也使这类家庭式新能源项目具备一定的投资价值。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经历多年推广后,已经具备一定的用户基础,在部分农村市场的发展已形成规模;另一方面,光伏发电本身的技术特点以及农村市场具体条件的限制,也使这类项目在一些地区的发展遭遇瓶颈。

在今年电力能源紧缺的背景之下,光伏产业链整体呈现增长态势,也由此引发业界关于“光伏发电能否解决电力紧缺”的猜想。特别是在当前农村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已具备一定数量的基础上,“灵活分布”“以量取胜”成为一种朴素的“求解”思路。

建设在农村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农村的光伏发电站如何做到“6年回本”

“根据目前的发电效率和收入情况推算,6年或6年半的确可以收回成本。”一座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所有者赵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光伏板的质保期长达25年,也就意味着发电站至少可以运转25年,收回成本后,剩下的运转期就可以无成本盈利。”

2021年10月,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赵明与当地一家光伏发电项目的经销商签订合同,在老家——山西北部的一个小村庄投资建设了一座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赵明的发电站建在村中自有房屋的屋顶和院落中的空地,总占地“相当于8~9间房的面积,300平方米左右”,发电站功率为79.17kW,总投资27.71万元。

这座发电站属于经营性质,所发出的电“全额上网”,相当于经营者将电卖给当地电力公司,从中赚取利润。据赵明提供的合同信息显示,经销商对发电站工程承包内容除设备的购置和安装以外,还负责帮助赵明办理发电站并网方面的手续。这对于能源专业外行的赵明来说,完全是“一站式服务”,“只需要以3.5元/瓦的建设单价付款就行了”。

“光伏发电并不是近两年出现的新兴事物,只是传入当地农村的时间比较晚。”赵明说,“早期政府对这类项目的扶持力度比较大,每度电的补贴有一块多,有的地方甚至有两块钱的补贴,但近几年的补贴额度就没有那么高,我的发电站每度电政府补贴3分钱,而在2021年之后再申建的项目就没有这样的补贴政策了。”

据赵明提供的发电站信息统计表显示,当地对光伏发电的电能收购单价为0.332元/度,加上补贴后为0.362元,这个价格被赵明称为“地板价”。

由于晋北气候常年少雨晴朗,黄土高原海拔较高,下半年日照时间长,因而具备发展光伏发电的“天时”之利,赵明的发电站运转效率颇为可观。据统计数据显示,夏季时发电站月均发电量超过1.2万度,冬季低谷期月发电量也可以达到8000度。

“以目前的状况看,年收入可稳定达到4万多元,后续也没有产生其他运维费用。”赵明说,“发电站启动后,售后维护由经销商负责,光伏板由厂家质保25年,逆变器质保5年,用户日常通过手机APP远程监控运转状态即可。”

“投资”“理财”心态下,农村光伏发电建立起群众基础

对于山西这样的煤炭能源大省而言,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火电在电力能源结构中占比较重。近年的能源结构变革中,当地在清洁能源方面着力寻求突破。

今年7月底,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22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显示,至今年上半年,山西全省光伏发电累计并网容量达1522.4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占比超20%。这项数据在各省份排名中居中游以上水平。

其中,如赵明这样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成为新增并网容量的主力军。今年上半年,光伏发电中,山西省新增并网容量为64.7万千瓦,其中新增的户用分布式并网容量为24.1万千瓦,占总新增并网容量份额的1/3以上。

宏观来看,今年上半年全国户用分布式光伏新增并网容量为891.4万千瓦,占光伏发电总新增并网容量的28.87%。在部分省份,这种小型简易电站发展更加迅速,如山东、河北、河南、江苏等省份,户用分布式光伏新增并网容量甚至超过当地的集中式光伏发电。

然而,对于农村这样的下沉市场而言,参与者大多并不具备能源专业知识,少有人为此注册公司进行持续经营,而是以一种“投资”或“理财”的心态参与其中。换言之,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终端市场发育仍不成熟。

据赵明讲述,经销商在当地推广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时,主推的是两种合作模式。其一是如赵明这样的案例,吸引农户自主参与投资,经销商提供“一站式”服务,借助当地政府的补贴政策,农户依靠售电稳定盈利;其二是经销商向农户租赁宅基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经销商作为经营者,与农户签订长期租地合同,履约向农户支付租金,待光伏发电项目经营若干年后,经销商实现了盈利目标,就将发电站转至农户手中。

这两种模式中,选择出租土地的农户更多。“他们(农户)更看重的是能马上拿到手里的现钱。”赵明说,“眼看着光伏发电有利可图,不少农户都在争取申建名额,有的村子连多余的地都没有了。”

而对于持续经营的考虑,赵明坦言,自己没有注册公司的规划,也没有进一步投资对设备进行更新换代的打算。根据合同,一方面,光伏发电项目的生产安全风险应由经销商承担,注册公司来明确这方面的法律权责并无必要;另一方面,对于资金有限的农户来说,动辄数十万的投入并非轻举,“早前入局的人获利更多,他们可能愿意拿出钱来扩大规模”。

而对于后续加入的参与者而言,其心态则更为实在,赵明称,不少跟风入局者认为,“比起把钱存进银行,投资这个项目更靠谱一些”。

光伏发电能否“解局”电力紧缺?

在如上背景之下,农村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因投资小、收益稳定、地方鼓励政策等因素,也顺势成为不少中小投资者的目标。“目前已经有人在附近多个乡村考察,试图‘拿地’增开这种发电站。”赵明说。

然而,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在下沉市场火热景象的另一面,是种种因素制约下的发展“瓶颈”。

“解决了资金问题,在农村建设光伏电站还需要经过层层审批,目前当地项目已经基本上无法通过上级单位的批准。”赵明告诉记者,这主要受两个因素制约。

“一是农村宅基地有限,农林用地用于光伏发电又受到重重限制,另外开发荒地不仅手续难办,成本也高;二是农村基础电力设施水平有限,光伏发电站输电入网必须经过电力公司在村里架设的变压器进行升压,目前大部分乡村的变压器容量无法满足太多光伏发电站的并网请求,同时这也造成这些小型光伏发电站产生的电‘就近消化’,不会长距离输往其他地区。”

发电站长期的运转过程还面临乡村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拆迁问题,“一旦村子整体拆迁,经营发电站的农户倒是可以根据拆迁政策获得经济补偿,但是村里所有的光伏发电站都没了。”赵明说。

若如此,其原本在公共电网的并网容量份额也形成空缺,可能对区域内整体电力供应造成风险性影响。

一位光伏行业头部企业高管在采访中告诉记者,就技术而言,光伏发电目前的确存在转化效率偏低的劣势,对土地的需求较为刚性,再加上远距离输电需要花费更多成本进行更高标准的通道建设,因而在应用上存在一定局限。

该高管坦言,基于上述原因,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有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难以满足用电需求;而在土地资源充裕、自然光照条件适宜的西部地区,也有因通道不畅、电力难以外送,在生产端出现“弃光弃电”的不良现象。

但基于当前电力能源紧缺的现状,有不少业内观点以“求解”的心态将希望寄托在基数可观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认为其在解决“电荒”问题上依然有“灵活分布”“以量取胜”的可能性。

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就目前的形势来看,电力能源紧缺主要集中在城市用电、工业用电领域,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来解决问题显然不太现实。

林伯强进一步分析认为,在当前电力紧缺的川渝一带,水电在电力能源结构中本就占据主力地位,光伏发电在当地与低成本的水电相比,不具备明显的市场竞争力,与其他地区相比,光伏发电在该区域发展略显不足。即便是在全局电力能源结构中,光伏发电同样难以以足够的供电份额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反倒是利用当前占比过半的火电来解决现实问题更为合适。

然而,放眼长远,业内观点一致认为,以光伏发电为代表的低碳能源必然是未来一段时期内能源发展的趋势。

前述高管称,目前业界也在积极探讨诸如“光伏+”这类能源的复合发展理念,将光伏发电与当地生态治理、农林牧渔等领域进行融合,立体式利用资源,进行综合发展。

聚焦至技术层面,林伯强认为,光伏技术普及需要对“效率”进行重点破题,光伏技术未来发展的趋势应是产能复用,在光能源的利用中充分提高效率,整体规模逐渐扩大至可以有效支持公共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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