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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发展控股(00475.HK)订立专利特许协议及意向协议书

中发展控股(00475.HK)宣布,于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附属余姚市亿恒与建开阳光订立专利特许协议,据此,余姚市亿恒获授于专利特许协议年期内使用建开阳光所拥有的已注册专利的权利及许可。年期由2018年12月31日起至2032年12月7日止。特许费为每年人民币9.4万元。

  根据专利特许协议,本次被授权许可使用的专利共十项,涵盖了光伏组件的封装技术、组件工艺技术、组件降本增效技术、组件不同场景应用等,从组件耐候性提升、通讯智能化、光学应用增效、电学设计降本等不同技术角度出发,在光伏组件的技术突破中实现自我技术能力的独立性和先进性。

  该等专利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可丰富产品类型,除了传统的分布式及地面电站领域,也可应用于农业大棚、建筑整合太阳能(“BIPV”)建筑、渔光互补、高档户用别墅分布式系统等,相比常规产品,新产品以专利作为技术支撑,更能保证组件的新颖性,为集团开拓新兴市场奠定技术储备基础。

  因此,通过获取使用该等专利的非独家权利及许可,集团希望持续拓展其太阳能业务,并相信透过使用该等专利,集团将能进一步加强其于可再生能源业的市场渗透,进一步促进集团的增长及业务发展。

  此外,于2018年11月25日,公司与订约方A订立无法律约束力的意向协议书,根据意向协议书,集团将以特惠条款及条件向订约方A要约销售其太阳能光伏组件,以及集团须向订约方A提供能符合不同应用环境的差异化光伏产品。此外,订约方A将优先向集团采购太阳能光伏组件,有关采购总金额将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为期3年。其将自动重续,每次续期一年。

  董事会认为,集团与订约方A之间在太阳能光伏系统领域上的长远战略伙伴关系将能让集团开发出可靠、高效及具增益效果的差异化光伏产品,以及为太阳能终端用户提供有效及实用的环保解决方案,并从而创造机会让本集团获得更佳回报。

  订立专利特许协议及意向协议书后,集团管理层相信,所获得的有关销售潜力以及该等专利(涉及太阳能、太阳能光伏以及太阳能材料及发明)使用权预计将可促进集团太阳能业务的营运及推动业务发展,并将使其太阳能业务的收益相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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