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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上市公司1.2GW大尺寸HJT项目加速

日前,金刚玻璃发布公告称,为推进异质结项目的顺利实施,经过公司管理层论证探讨及审慎选择,现决定向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迈为股份”)购买异质结项目生产设备。公司与迈为股份于近日签订了合同号为 SB20210729 的《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4.8 亿元。

公告指出,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可以保障公司子公司的 1.2GW 大尺寸半片超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的关键生产设备如期到位并投产,对加快项目进度,促使项目达到预期产能有积极影响。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号:2021-068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设备采购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公司预计本次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本次设备采购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标的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治因素、恶劣天气、贸易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执行的风险。

4.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 166.93%,公司提

示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高,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和 2021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同意公司投资建设 1.2GW大尺寸半片超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以下简称“异质结项目”),异质结项目以控股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刚”)为承做与实施主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编号2021-058)。

为推进异质结项目的顺利实施,经过公司管理层论证探讨及审慎选择,现决定向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为股份”)购买异质结项目生产设备。公司与迈为股份于近日签订了合同号为 SB20210729 的《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4.8 亿元。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方式支付上述设备采购相关款项。本次设备购买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企业名称: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芦荡路 228 号

注册资本:5,724.8286 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剑

主营业务:自动化设备及仪器研发、生产、销售及维修;各类新型材料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自动化信息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迈为股份 2020 年(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465,197.03 万元,负债

总额为 291,669.65 万元,净资产为 173,527.38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228,544.27 万元,净利润 38,691.62 万元;2021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 63,157.62 万元,净利润 11,711.27 万元。

关联关系:该企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

履约能力:公司就对方当事人向本公司子公司提供货物的能力进行了合理判断,迈为股份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企业,长期从事光伏生产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本次采购设备符合交付要求。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异质结光伏电池生产设备

2、合同总金额:480,000,000.00 元

3、结算方式:买方采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按合同约定条款分期支付

4、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

5、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的,即构成违约。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卖方逾期供货或提供服务超过 30 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卖方应全额返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可以保障公司子公司的 1.2GW 大尺寸半片超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项目的关键生产设备如期到位并投产,对加快项目进度,促使项目达到预期产能有积极影响。

3、以上采购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标的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治因素、恶劣天气、贸易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不能或部分不能执行的风险。

2、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 166.93%,公司 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3.29 亿元,净利润为-1.31 亿元,全年度经营业绩亏损,公司提示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高,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同号为 SB20210729 的《设备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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