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孚能科技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拟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双方就孚能科技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相关条款达成一致。
根据公告,本项目分为两期。其中,一期规划建设18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项目公司初步规划为生产三元软包动力电池产品;二期规划建设12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二期拟生产的具体产品类型,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客户订单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先启动一期18GWh新能源电池项目,后续将根据一期项目建设情况、客户订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等适时启动二期12GWh新能源电池项目。本次项目投资的金额较大,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借款、股权融资等,具体融资方式的确定、最终能否足额筹集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方面,公告显示,协议的签订是公司产能建设的重要一步,有利于公司实现规模经济,与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发挥业务协同、战略协同效应,对公司加快动力电池产能释放,满足下游客户需求起到积极作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协调赣州市相关部门优先将其辖区内的储能项目交由公司完成;协调相关部门采购、使用搭载公司新能源电池的新能源汽车。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新业务和新客户,从而巩固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协议履行短期内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