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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江苏公司新能源公司宝应广洋湖产业园(一期)、宝应曹甸产业园、宝应开发区产业园(一期)11.19MW光伏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新能源公司宝应广洋湖产业园(一期)、宝应曹甸产业园、宝应开发区产业园(一期)11.19MW光伏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2923,招标人为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1项目概况:宝应广洋湖产业园(一期)光伏项目(位于扬州市宝应县广洋湖镇,中心坐标为东经119°63’74″,北纬33°22’75″,广洋湖新材料产业园)。拟用屋顶总面积约1.27万平方米,计划装机容量为1547.7k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采用0.4kV并入园区用电系统。

2.1.2项目2项目概况:宝应曹甸产业园光伏项目(位于扬州市宝应县曹甸镇,中心坐标为东经119°24’34″,北纬33°21’5″,曹甸精密制造产业园)。拟用屋顶总面积约2.37万平方米,计划装机容量为3646.5k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采用0.4kV并入园区用电系统。

2.1.3项目3项目概况:宝应开发区产业园(一期)光伏项目(位于扬州市宝应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9°30’59″,北纬33°27’44″,宝应先进制造产业园)。拟用屋顶总面积约4.58万平方米,计划装机容量为5999.4kWp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并网电压等级为10kV。

2.1.4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光伏电站【分界点为电站并网点:0.4kV配电箱开关处(包含配电箱开关)、10kV并网系统分界点为电站并网接入点(含并网接入柜)】、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及相应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接入申请、接入方案设计、报告编制、系统评审、电能质量分析以及与供电公司对接工作,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负责联系协调电网公司、业主、租户等相关方,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宝应城控集团(厂房变压器业主)与园区内各厂房承租企业光伏电量计量结算方案设计及设备购置安装、部分屋顶加固及检测(如有,出具评估报告及加固方案)、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购置(含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等所有用于该项目能够并网发电的设备及材料)、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及配合结算审计等全部工作、光伏电站接入集控运维平台方案的技术方案及光伏电站接入集控运维平台全部工作(包括软硬件采购、通信、集成调试、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除一切险)、工程验收(包含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该项目为宝应政府园区项目,各园区入驻企业较多,情况较复杂,须与政府、企业做好沟通对接,并配合参与政府相关会议、提供咨询服务、按照政府需求提供解决措施,出具书面方案。该项目为政府示范项目,后续须配合政府做好宣传展示及增值服务,如展板布置、开工仪式、运行数据展示、光伏景观、充电桩配置等。

工程工期:0.4kV并网项目为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10kV并网项目为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电子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施工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2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2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5-11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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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江苏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江宁路5号无为文创园A幢 025-58822093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施松娟

电 话:13382558628

电子邮箱:12066237@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72 号 1 幢 3505 室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赵玉林

电 话:025-86728657

电子邮箱:16170264@chnenerg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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