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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车用乙醇汽油改回普通汽油逆政策而行,如何实现碳中和?

近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徐州石油分公司发出《告客户书》,宣布徐州将停止供应92号乙醇汽油,后期油库发货全部更改为92号车用汽油。而此前有消息称,途经山东、江苏、安徽三省的中石化的鲁皖一期管道,自10月份不再管输用于混配车用乙醇汽油的车用组分汽油,改为管输车用普通汽油。业内人士分析,这一举动将对国内车用乙醇汽油的推广造成较大影响。

所谓车用乙醇汽油,就是指将变性燃料乙醇和汽油以一定的比例混合而形成的一种汽车燃料,在我国这一比例一般是10%。使用乙醇汽油不但能促进农业生产,还可以节省石油资源和有效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为我国“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助力。据悉,我国近年来一直在大力推广车用乙醇汽油,尤其是2017年国家发改委联合十五部委印发了《扩大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后,各地纷纷开始布局,稳步推进乙醇汽油推广使用步伐。然而,中石化部分地区的这一举措,却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实属难以理解。

推广乙醇汽油符合国家利益

今年9月22日,我国宣布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众所周知,汽油车尾气排放是地球二氧化碳的重要来源之一。国内外众多研究表明,与纯汽油相比,生物燃料乙醇周期温室气体减排效果显著,其中玉米燃料乙醇全生命周期可减排温室气体20%、纤维素燃料乙醇可减排70%以上。因此,生物燃料乙醇作为一种绿色低碳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生物燃料乙醇,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承诺的实现。

上述《实施方案》出台前,我国车用乙醇汽油试点推广范围主要是黑龙江、河南、吉林、辽宁、安徽、广西6省(区)全境和部分省市自治区的地市。《实施方案》中明确,到2020年,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全覆盖,到2025年,力争纤维素乙醇实现规模化生产。截至目前,原全封闭的部分地市推广区域的省份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进展整体较好,但由于成品油经营企业对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的积极性不高,地方政府推进政策落地力度不大,未能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形成有效督促,部分原有推广区域出现萎缩现象。

乙醇汽油变普通汽油带来的负面影响

鲁皖一期管道改输车用普通汽油,将直接导致山东省全省、江苏省徐州市、安徽省宿州市及周边地市改销普通汽油,对国内其它省份和地市的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自《实施方案》发布后,河北、湖北、天津、山西、广东、浙江、湖南等各个省市均开始布局乙醇汽油的推广步伐。例如,河北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于2019年5月联合印发《河北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方案》,提出在2019年12月底实现全省全域封闭推广;天津市于2018年10月起已经在全市封闭推广。如今,受中石化调整的影响,山东、江苏、安徽变乙醇汽油为普通汽油,与国家政策和国际利益背道而驰,带来的消极影响不言而喻。

《告客户书》表示,之所以变乙醇汽油为普通汽油,是由于产能不足,但实际上,车用乙醇汽油的推广进度明显落后于生物燃料乙醇产能建设。2019年全国生物燃料乙醇消费量为280万吨左右,而生物燃料乙醇供应能力已超过500万吨/年以上,市场推广与产能建设进度严重不匹配。

推广车用乙醇汽油任务艰巨

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为全球气候变暖作出中国贡献,需要从各方面着手,而变普通汽油为乙醇汽油就是其中重要一项。根据公安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约3.6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达约2.7亿辆,试想,如果每辆汽车的尾气都能够干净和清洁几分,就离“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更近一步。

截至目前,尽管多个省份相继发布乙醇汽油推广方案,生物燃料乙醇项目不断增加,但实际上当前我国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并不顺利。截至目前,仅东北三省、安徽、河南、天津等6个省市实现车用乙醇汽油封闭推广,2019年发布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方案的多个省市推广进度也均有所滞后。

而此番中石化对成品油销售的调整,更是给本就“路途坎坷”的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增添了几分难度。生物燃料乙醇推广是系统工程,涉及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保障车用乙醇汽油推广顺利进行,为实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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