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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唯一的纤维素乙醇生产企业,或受益“十二五规划”

“生物质能源十二五规划”将推进非粮乙醇行业快速发展。与传统粮食乙醇相比,非粮乙醇(主要包括木薯乙醇和纤维素乙醇)具有“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以及碳排放量少等特点。随着国内粮价上涨和粮食安全问题的突出,非粮乙醇将成为中国燃料乙醇行业发展的重点:根据2011年12月公布的“国家生物质能源十二五规划(草案)”,2015年,我国非粮乙醇年产量目标位350万吨。而2011年,中国非粮乙醇产量不足50万吨,发展空间巨大。

龙力生物公司是国内目前唯一的纤维素乙醇生产企业,或将成为产业政策最大收益者。

龙力生物公司纤维素乙醇年产量为5.15万吨/年,目前已与中石化山东分公司签订定向销售意向,相关方案已上报发改委审核。我们认为,“生物质能源十二五规划”的出台将明确非粮乙醇行业的发展方向,或将加快合作方案审批的速度,增加获批的概率。若方案获批,公司纤维素乙醇产品将以联动价形式(93#汽油调拨价*0.911)定量销售给中石化山东分公司,同时免征营业税,享受增值税全额退税和国家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预计每年将给公司多带来7000万利润。

核心技术带来成本优势,生产模式可复制性较强。公司自主研发先进的“酶转化”技术,开发出低聚木糖-纤维素乙醇联产线,以生产低聚木糖时产生的“玉米芯废渣”为原料生产纤维素乙醇,成本约为4600元/吨,比国内其他非粮乙醇生产企业低35%以上,相关技术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山东地区汽油年消费量约1000万吨,预计燃料乙醇的潜在需求量约100万吨,潜力较大。公司位于山东德州,毗邻玉米主产区。仅公司周边地区玉米芯供应量约为80万吨,共可生产纤维素乙醇约13万吨,是目前产能的2倍多,发展潜力较好。

假设公司功能糖业务2012-2014年净利润分别为0.95/1.15/1.39亿元,对应EPS分别为0.51/0.61/0.74元,PE42/37/28倍。若公司与山东中石化合作方案于年中获批,则可为公司每年带来7000万元额外净利润,则2012-2014年净利润分别为1.30/1.85/2.09亿元,EPS分别为0.69/0.99/1.12元,PE31/22/19倍。由于目前方案是否获批还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故维持“中性”评级,建议关注近期交易性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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