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山州农业局关于将砚山县2013年度户用沼气项目资金调整为建设大中型沼气项目资金的请示》(文发改农经〔2015〕82号)的项目内容,能够顺利实施,省农业厅能源办李长青、杨跃武两位专家在州农业局岑国辛副局长和州农业局质安科、州农环站负责人的陪同下,于2015年8月5日至6日深入砚山县七合有限公司蛋鸡养殖基地、丘北县树皮乡旺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丘北县牧旺畜牧养殖产销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对我州国债户用沼气调整为大中型沼气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现场论证。
省能源办两位专家通过与业主交流,重点对项目土地租用、公司收入、养殖规模、工程设计、动物防疫许可证等方面的情况作了详细了解。通过调研,两位专家对项目业主建设大中型沼气项目的积极性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养殖规模要达到项目实施要求,保证粪源充足,防止因粪源不足而导致建设项目成为摆设,确保国家资金效益长效发挥;二是项目建成后,“三沼”综合利用方向要明确,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充分发挥沼气建设项目“节能减排”作用;三是项目业主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正常使用,发挥效益。
现场考察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