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发行积极配合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落实信贷支持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国家鼓励发展产业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帮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治理落后产能,较好促进了节能环保和信贷业务的和谐发展。2010年,农发行发放支持节能减排贷款169.04亿元。截至2010年底,农发行涉及节能减排贷款余额437.01亿元,比年初增加114亿元,增幅35.29%。
农发行加大对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集中信贷资源,重点支持符合农发行业务范围的农村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及水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利用等以改善农村生态和生活环境的重点工程项目。对国家出台的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措施,农发行采取措施,切实抓紧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指导。2010年年初,农发行结合国家宏观经济金融与产业区域发展政策和农发行信贷业务发展规划等,将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纳入农发行《信贷政策指引》。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整理出农发行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工艺、设备和产品目录等印发各分行,明确规定对违背国家宏观调控及节能减排要求、产业行业政策和信贷准入原则的项目及企业坚决不贷,对已发生信贷关系的客户中,属于国家明令限制类的要逐步调整压缩授信及贷款额度直至退出,属于淘汰类的要坚决停贷并限期退出,更好的指导全系统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
二是将“绿色信贷”理念贯穿于贷款调查、审查全过程。在贷款调查环节,将客户的环保、节能问题作为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调查核实客户的治污设施建设投资情况、运转情况、排放达标情况,对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项目坚决不受理。在贷款审查审议环节,坚持项目开工建设的“六项必要条件”,把环境评价报告作为贷款申报的必备材料,以项目获取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作为项目授信、合规审查的最低要求。同时,对涉及“绿色信贷”的项目提高审批效率。2010年审批的信贷项目全部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
三是加强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监管。自2010年7月份工信部对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布后,农发行及时下发通知,提出了加强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信贷管理意见,建立了信贷跟踪监测制度。目前农发行涉及的15户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已全部整改完毕,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出现贷款逾期、不良和欠息等现象。同时,加强与环保部门联系和沟通,积极帮助企业纠正环保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