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6日晚20时,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新华网等11家网站联合开展主题为“加快发展新能源”的网络访谈,4位全国人大代表将结合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赵志祥:应该说我国政府在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立法工作方面还是做了大量的工作。在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国的能源状况和政策,这个文件是中国能源产业发展的一部白皮书。近几年来,我们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电力法、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据说,原子能法也有望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我想这些法律法规为了保障我们国家的能源产业,特别是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国家对进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是给予税收方面优惠的。因此,我个人感觉,利用税收政策来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政府已经有了实际行动。据我所知,我们国家发改委在“十一五”期间启动了一个专项,叫做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列出专项资金来支持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发展。同时在上网电价方面,对太阳能、核能、风能也有优惠。
关于民营企业是不是能够进入新能源产业的问题,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新能源在投资方面的风险,这个本身是鼓励民营资本进入个领域的。从事实来看,据我所知,除了大型国有企业以外,还有大批的民间资本已经进入了像太阳能、风能这个领域,当然核能表现的还没有像太阳能那么突出。
我个人认为,在新能源发展的早期,国家的投入、国家的政策扶持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所有的新能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在它发展早期,市场规模比较小,生产规模也比较小,初始投资比较大,这一切都意味着它的电价比较高。所以在这个阶段必须要政府政策上的扶持和引导,这还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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