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公共机构“一区三站·满电回家”光伏+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屋顶光伏全覆盖,按照能建尽建的原则,实现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全覆盖;停充设施全覆盖,回应职工充电难问题,满足充电需求,实现具备建设条件的公共机构电动自行车停充车棚全覆盖;绿电消纳全覆盖,光伏电站和停充车棚融合,按照“充电优先、就地消纳”原则实现电动自行车光伏充电全覆盖。
原文如下: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市公共机构“一区三站·满电回家”光伏+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2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示范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濮阳市公共机构“一区三站·满电回家”光伏+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3月14日
濮阳市公共机构“一区三站·满电回家”
光伏+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建设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省、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解决充电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问题,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建设光伏电站、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充电站“一区三站”为样板,按照“持续探索、做实试点、逐步推广,坚决守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的要求,以光伏电站带动停放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停充设施”)建设,保障干部职工电动自行车“满电回家”,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结合公共机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两增”“两减”“三个全覆盖”
1.“两增”:电动自行车停充车棚数量明显增加,充电端口大幅增长。
2.“两减”: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减少,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情火灾减少。
3.“三个全覆盖”:屋顶光伏全覆盖,按照能建尽建的原则,实现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全覆盖;停充设施全覆盖,回应职工充电难问题,满足充电需求,实现具备建设条件的公共机构电动自行车停充车棚全覆盖;绿电消纳全覆盖,光伏电站和停充车棚融合,按照“充电优先、就地消纳”原则实现电动自行车光伏充电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两示范”“一带动”“六统一”
1.管理示范
以纳入机关事务部门节能管理的1004家公共机构为样本,率先完成建设,形成可复制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为全市4455家公共机构乃至社会机构、企业做示范。
2.建设示范
(1)“一区三站”,即单位院区建设光伏电站+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充电站;
(2)“一区两站”,即单位院区建设光伏电站+电动自行车充电站;
(3)“一区一棚”,即单位院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充车棚。
3.成效带动
以公共机构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实现低成本充电,干部职工“满电回家”,市级带动县(区)、示范带动全域、整体带动全社会分布式光伏电站和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建设,消除安全隐患。
4.标准“六统一”
参照《河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公共机构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统一视觉系统样本》,规范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建设,实现建设标准、消防配置、操作流程、安全标识、电价公示、运维管理“六统一”。
二、实施步骤和任务分工
(一)调研摸底(2025年3月31日前)
开展公共机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调查,详细了解全市公共机构现有停充设施和应建未建、缺建补建、已建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改建提升情况,填报《濮阳市公共机构“一区三站·满电回家”光伏+停充设施建设排查统计表》,摸清现有停充设施数量和安全现状,确定补建、改建比例,列出建设计划。(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示范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二)现场样板观摩(2025年4月30日前)
总结已建成光伏电站、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的经验,推广提升相关设施标准,打造样板项目,组织公共机构相关负责人,观摩“一区三站”“一区两站”“一区一棚”示范样板项目,实地学习在规划布局、建设模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通过现场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为后续建设工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建设模式和标准。(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
(三)示范带动(2025年9月30日前)
推广样板项目的经验做法,启动首批示范点建设。全市建成先行示范点82个,包括“一区三站”示范项目31个,“一区两站”示范项目16个,“一区一棚”示范项目35个。(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示范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表1 全市建成示范样板汇总表
(四)全面实施(2026年6月30日前)
2025年分类分批完成公共机构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建设。拟提升电动自行车棚187个,占存量车棚总数的76%,增加充电端口1350个。拟新建电动自行车棚154个,增加充电端口3260个。(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示范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1.改建提升现有停充设施。对于已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建设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的42个市直公共机构院区,按照“评估一批、提升一批、投用一批”的模式,针对消防、配电、标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机关事务部门组织专人对现有停充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所在单位提升整改相关设施,确保停充安全便捷、达到相关规范标准。
2.分批补建停充设施。指导督促未配备充电设施的30个市直公共机构院区制定详细的建设计划,并会同消防、应急、供电等部门,严格遵循建设标准和规范,增加充电端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3.各区重点推进。各区共新建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34个(华龙区22家、经开区10家、示范区1家、工业园区1家)。各区共提升电动自行车棚40个(华龙区21家、经开区10家、示范区8家、工业园区1家)。
4.各县同步建设。各县共新建电动自行车棚90个(濮阳县22家、清丰县24家、南乐县17家、范县14家、台前县13家)。各县共提升电动自行车棚105个(濮阳县23家、清丰县22家、南乐县20家、范县20家、台前县20家)。
(五)评估投用
各单位建设完成后,需按照程序委托第三方或聘请消防、应急、供电等部门,进行安全评估,采取“一听二查三测”方式(听取建设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测试设施性能),对公共机构停充设施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如消防设施缺失、配电容量不足等)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投入使用,并报属地机关事务部门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工作专班的领导下,成立机关事务、消防、供电等部门人员参与的专项工作组,做好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建设的业务指导,做好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保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纳入节能工作评价。将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建设纳入单位工作重要日程,认真排查统计,制定提升新建计划,并落实到位。并于3月31日前将附件4(盖章扫描版)报至濮阳市机关事务中心节能科邮箱(pysggjnb@163.com)。工作组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将停充设施建设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年度工作评价。
(三)纳入消防检查考核。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各单位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建设情况纳入日常消防检查和年度消防评价,对工作积极、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政策,引导职工在单位充电,满电后回家,以缓解居住小区内充电难问题,切实消除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违法违规及不安全的行为,全面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风险及火灾隐患,助力城市安全发展。
附件:1.濮阳市公共机构“一区三站·满电回家”光伏+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建设提升行动专项工作组名单
2.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消防安全基本要点
3.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建设模式流程指引
4.濮阳市公共机构“一区三站·满电回家”光伏+停充设施建设排查统计表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公共机构“一区三站·满电回家”光伏+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建设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