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中国能建阳江35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阳江市阳东区将国有农用地1.13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1344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中国能建阳江35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
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具体如下:

3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中国能建阳江35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阳江市阳东区将国有农用地1.13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1344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中国能建阳江35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
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具体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