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型储能发展、油气勘探开发和绿证核发有关情况,解读《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当前我国绿证核发交易规模增长迅速,国内外对我国绿证核发交易的关注度也都很高,请问国家能源局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持续推动我国绿证事业健康发展?
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副主任 魏青山: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自2023年绿证全覆盖新政实施以来,绿证成为我国唯一被认可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证明,前段时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我国绿证的权威性。各地绿证相关政策也相继出台。可以说,我国绿证事业发展前景广阔,以绿证引领绿色电力消费恰逢其时。下一步,我局将在强化绿证制度建设、加快培育绿证市场、促进绿证与碳市场协同、推动绿证国际化等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一是完善绿证核发政策体系。积极落实《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有关要求,编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细化职责分工、账户管理、绿证核发、划转、核销、监管及争议处理、信息管理等内容,规范绿证核发及相关管理,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实施细则》近期将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积极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加快推动绿证核销机制落地落实,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标准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形成覆盖绿证核发、交易、认证、核销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充分借助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构建可追溯、防篡改的绿证监管体系。
三是推动绿证与碳政策衔接。强化绿证在消纳责任权重核算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将消纳责任压实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做好跨省交易绿证核算,推动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管理。建立健全绿证与CCER市场衔接机制,目前我局已与生态环境部实现信息互通,后续将加快推进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与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系统(CCER)的信息互通共享。
四是提升我国绿证国际影响。大力推动我国绿证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家绿色消费、碳减排体系衔接,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构和自愿组织。强化标准引领,鼓励我国企业和机构参与核发、计量、交易等各环节国际标准研究制定。积极参与碳边境调节机制研究,绿证核发、计量、交易等国际标准制定,也希望相关企业和单位能够同我们一道,共同为我国绿证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