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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重要调节性作用 有力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

1月23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型储能发展、油气勘探开发和绿证核发有关情况,解读《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 张星]

谢谢魏青山副主任。现在开始提问,请各位记者朋友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提出问题,提问时请先报一下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记者]谢谢主持人。新型储能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请问边副司长,新型储能的新质生产力特征体现在哪些方面?下一步有哪些具体举措促进新型储能发展?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 边广琦]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新型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重要调节性作用,有力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服务“双碳”战略实施,已成为社会共识。同时,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过程中全方位带动产业创新、扩大内需、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

一是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新型储能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已培育众多创新型企业,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二是逐步带动扩大国内需求,激发区域发展活力。新型储能布局灵活、建设周期短、应用场景广泛,“十四五”以来,新型储能直接带动项目投资近两千亿(元),促进打造产业集群,成为经济发展绿色新“引擎”。

三是全方位推动人才培养,建设人才高地。截至目前,已有84所高校设立储能本科专业,整合优质力量建设了7个储能“产教融合”平台,培养出一批创新能力强、具备国际视野和引领产业快速发展的领军人才。

四是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强化国际发展合作共赢。我国新型储能技术总体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中国企业为全球提供了性能优质的储能产品,促进了对外贸易和“一带一路”建设,为世界能源转型贡献了中国力量。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家能源局将认真总结前阶段新型储能发展经验,系统谋划“十五五”期间新型储能发展蓝图;加大力度推动新型储能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推进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助力中国企业更好“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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