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由德昌分公司承制的四川凉山西昌牦牛山风电项目塔架及其附属设备(Ⅲ标段)首套塔筒顺利通过出厂验收。此次验收组由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院)、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级社)和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代表组成。
西昌牦牛山风电项目位于凉山州西昌市西侧阿七镇、佑君镇、马鞍山乡、开元乡、巴汝镇、樟木菁镇、琅环镇的牦牛山至磨盘山山脊,山脊总长度约65公里,海拔高程在2500米~4000米之间。牦牛山风电场建设规模600兆瓦,拟布置96台单机容量为6.25兆瓦的风电机组,分公司承制其中的32台。
验收会上,验收小组首先听取了分公司关于项目制作全过程的详细汇报,对基地车间生产规模、生产线布置、人员及设备配置、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及该项目生产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随后对塔筒形体尺寸、焊缝质量、附件安装质量、防腐质量等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对钢板、法兰等材质证明文件、焊缝探伤报告、过程检验记录、塔筒及附属设备等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经现场查验、答疑、技术讨论后,验收组一致认为:四川凉山西昌牦牛山风电项目塔架及其附属设备(Ⅲ标段)首套塔筒出厂验收资料齐全,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制造工艺满足要求,制造检验结果均符合设计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备出厂条件,同意发货,至此首套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此次验收会在对分公司履约能力做出肯定的同时,也对后续的发货工作做出了要求。在后续生产工作中,分公司将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态度,精心组织,紧密配合,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