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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征求意见:2026、2027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提升至48%和58%

1月2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意见稿明确:2026、2027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和分值要求,将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设定为48%和58%,年均上调10个百分点。同时,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分值较上一阶段平均下调约50%,而燃料电池汽车标准车型分值暂不调整。意见稿还提出优化调整新能源车型技术指标要求。对于纯电动车型,将优化电耗考核要求,以标准限值的85%作为电耗目标值,并对低温续航衰减率低于35%的车型给予1.2倍积分鼓励。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方面,将电量保持模式下油耗要求由油耗限值的70%加严至60%,电量消耗模式下电耗要求由电耗目标值的135%加严至电耗限值的130%。

原文如下:

公开征求对《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原质检总局)令 第44号)、《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53号)、《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64号)等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起草了《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2月5日前反馈意见。

附件:1.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传真:010-66013726

电子邮箱:vehicle@mii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积分办法征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1月2日

附件1

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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