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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收到深交所问询函

国际能源网获悉,5月15日,金圆股份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问询函中要求金圆股份对其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客户集中度提高的原因、子公司停产的影响、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的增长、在建工程的进展、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增长、合同负债的增长、有息负债的偿还情况等问题进行详细的回复,以满足深交所的信息披露要求。

问询函中显示,2024年4月20日,金圆股份披露《关于公司自查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并已解决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0月至12月向供应商支付原材料货款,同时该供应商向你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金圆控股在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月3日期间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金圆股份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年报显示,2023年你公司向张桂敏采购金额为18.14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64.67%,为金圆股份2023年第一大供应商。2024年1月4日,金圆股份聘请张桂敏担任子公司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等情况。

深交所提出包括“逐笔说明金圆控股收到你公司供应商提供借款的金额、发生时间、资金流向,以及金圆股份向该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发生时间、资金流向;请结合资金流转方向、各方收付款时间节点,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虚构采购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对公司、控股股东、供应商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并说明除已披露占用款项外是否存在其他可疑资金流水,供应商向控股股东提供借款的行为是否持续发生。”等要求。

原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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