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大连重工发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称,2023 年度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净利润 22,252.27 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66,085.01 万元,扣除 2023 年度内已分配利润 5,794.11 万元和提取的盈余公积 2,225.23 万元后,母公司口径截止 2023 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80,317.94 万元,低于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250,766.00 万元)。因此,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80,317.94 万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4 年 4月 16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为 1,931,370,03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股 份 数 量 11,957,100 股 后 的 股 份 为1,919,412,932 股,预计将派发现金红利 67,179,452.62 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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