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贵州省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文件指出,坚持以规模化、基地化开发为导向,鼓励一个乡镇或相邻多个乡镇资源由一家或不超过三家企业集中开发。坚持合理竞争不垄断原则,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择优确定项目开发业主。
严禁以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为由,对光伏板下方空间进行围合,在楼顶和平台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法违章建筑。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屋顶或光伏投资企业租赁私营自然人产权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仅限利用屋顶资源,光伏组件不得超出屋顶投影区域;严禁以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为由占用宅基地、公共空间以及各类零散用地资源。
以220伏、380伏低压接入的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装机规模不应超过现有配变容量和低压线路承载能力的80%。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 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能源新〔2023〕16号)和《黔东南州风电光伏资源开发指导意见》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草拟《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本次征集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12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855-3612217;邮箱:ddy862688@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丹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