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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十一五”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十一五”前四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重点耗能企业累计完成节能87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任务;化学需氧量共完成减排6688吨,二氧化硫共完成减排797吨,基本能够按年度计划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首先,节能减排是一项综合性考核指标,个别指标完成好不能代表总体工作,只要有一项指标完不成,整个工作就不算完成。其次,节能减排是一项阶段性考核指标,如果今年达不到要求,过去四年的努力就将付之流水。行百里路半九十,如果今年工作抓得不紧,就可能功亏一篑。其三,节能减排是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刚性指标。温家宝总理在哥本哈根和今年人代会上向全世界许下了庄严承诺,“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和减排两个约束性指标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必须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温家宝总理再次强调要求以决心不变、目标不变、责任不变的“三不变”态度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把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实行严厉的“区域限批”和“一票否决”。因此,节能减排工作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也没有推卸回避的可能,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任务,任务完成不了,不仅地方领导和负责人将受到严厉处罚,还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的大局,所以说,节能减排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截至2009年,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1.1085吨标准煤,仅完成“十一五”规划节能任务的57.04%,与自治区要求的1.07吨标准煤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所以今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必须下降3%以上,才能确保“十一五”目标的完成;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8813吨标准煤,与2005年的1.31吨标准煤相比,不降反升,与自治区要求的1.18吨标准煤目标差距甚远……如今我市正处在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重工业值大幅上升,直接拉高了我市的工业能耗。随着钢铁、金川铜镍、盛隆230万吨镍铁合金、华润水泥二期等重大项目的陆续上马投产,必然带来能耗和排放的刚性增长,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形势逼人奋进,困难必须克服。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经济政治任务来抓,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做更大的努力,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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