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监察部、环保部、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023号),决定从6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此次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优惠电价、差别电价、脱硫电价与上网电价情况。
《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在6月10日前停止执行对高耗能企业和各种产业园区的越权电价优惠,有关越权文件必须立即废止。各级电网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从6月1日起对有关高耗能行业执行新的差别电价政策。有关电力企业不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差别电价、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的,除没收全部价格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最高5倍罚款。
中国能源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