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办有关人士在2日举行的’石油市场与能源立法高层研讨会’上透露,中国能源法起草中遇到立法定位、与能源管理体制的关系、能源领域改革、法律与政策的边界界定、立法创新性与可行性关系、部门和行业间利益关系协调等六大难题。
能源法作为能源领域一部众所瞩目的基础性法律,起草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将有条不紊地全面推进,力争于今年年底完成草案并上报国务院。’国家能源办战略规划组一位处长说。
六大难题有待破解
能源问题涉及众多品种和行业,涉及从开发、供应到利用的整个过程,涉及从政府、行业、企业到社会公众的宽泛领域,如何通过能源法来调整关系、规范行业,这是立法中的重点和难点。能源办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能源法起草中遇到的主要难题可归纳为六点。
首先是能源法的定位问题。目前中国有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四部单行法,石油法和原子能法等缺位。如何使能源法既起到统领作用,又不代替各能源单行法,并与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不产生矛盾,这就需要找准能源法的定位。
其次是能源法与能源管理体制的关系问题。一些涉及管理体制等深层次矛盾——比如是否设立统一的管理能源的政府主管部门,实行’政监合一’还是’政监分离’模式,中央和地方的能源管理权限怎么划分等等,在能源立法中既难以把握,又不能回避。
其三是涉及能源领域改革方向的重大问题。比如能源战略规划的地位及内容,能源各领域市场化改革的范围、目标和程度,能源开发利用的财税、价格、投资、金融、进出口政策改革取向,能源储备及应急方式等问题,都需进一步深化研究并形成基本认同。
其四是能源法律与政策的边界界定问题。能源领域哪些行之有效、必须长期坚持的政策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各方意见不一,需作深入调研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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