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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海渔局窗口高效服务海上风电项目审批

近期,海安某海上风电陆上升压站用海及环评获海渔局批准,如东6宗、启东3宗海上风电项目通过海渔局审查、上报省级审批。在海上风电项目密集上报阶段,海渔局窗口人员多次放弃午休加班、汇报,高效服务获得一致好评。

  根据国家能源局“国能发新能〔2018〕47号通知”精神,今明两年海上风电建设相关政策有重大调整。目前已在我市海域开展前期工作的风电项目如果年内未能获批,极有可能丧失开发机会或大幅增加投资成本,南通市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配套投入政策也将落空,这对风电企业投资及地方经济发展均带来重大影响。

  海渔局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最新用海审批文件,树立用足允许政策和不越政策红线意识,急企业所急,全方位加快审批进程。一是针对海安某海上风电陆上升压站难以落地问题,经专家论证和充分讨论,同意变更用海方式,解决了电力送出“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与市沿海办、原省海渔局业务人员沟通,掌握省海上风电规划修编审批进展,加快海上风电项目联审,做好省级机构调整时期审查意见上报的衔接。三是坚持容缺受理,提前审查已有资料、草拟审查意见、预先汇报情况,资料一旦齐全立即上报,有力压缩了办理周期,为企业赶上省级审批“最后一班车”争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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