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新疆自治区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
哈密新粤能有限公司一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
2、建设单位
哈密新粤能源有限公司。
3、占地面积
项目占地面积约16.41km2,呈荒漠戈壁,属未利用土地。
4、建设地点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 91°52′05″,N 43°19′27″,位于十三间房风区规划的II区北部,在七角井镇南面20km处。
5、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45090.0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4941.53万元,建设期利息1038.04万元。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
6、建设规模
本项目装机容量为50MW,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0890万kWh,年等效负荷小时数为2200h。项目发电区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及管理区综合楼。辅助工程包括场内输变电线路及检修道路等。
二、项目必要性
1、风电场开发条件好
根据《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T18710-2002)风功率密度等级评判标准,本风电场风功率等级为5级,风能资源很好。场址开发条件好,是建设风电场的理想场址。
2、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从现有的开发技术和经济性看,风能开发具有一定的优势,随着风电机组的价格将进一步降低,风电的竞争力将大大增强。开发风电是降低国家化石资源消耗比重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改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能源结构,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需要
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改善系统电源结构,缓解电力行业较大的环境保护压力,减少哈密地区污染气体排放量,从而改善空气质量。另外,依托风电场的配套建设,还会促进哈密地区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项目建设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2、是否符合本市、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4、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5、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七角井镇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本规划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4)本规划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5)对本规划的建设持何种态度;(6)本规划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7)对本规划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