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国家电网公司2017年电力交易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公司副总经理韩君出席会议并讲话。韩君强调,今年是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第一个完整年,要把握“一个关键”,就是实现交易机构公司化运作,搭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这个关键,尽快建立交易机构公司化运作的新机制,促进交易机构充分发挥作用,确保交易机构公平规范运作。
1.要实现“两大突破”,就是要力争今年在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化交易规模两个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完善两级交易平台市场功能,努力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规则体系,加强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系统建设,积极扩大省间交易规模,有序做好省内市场化交易组织。
2.要推动“三项创新”,重点围绕市场交易品种、运营协调机制和市场服务等三个方面推动创新,建立省间清洁能源与常规能源的交易补偿机制,推动电力直接交易规范有序深入开展,加强两级交易中心的协调运营,探索应用“大云物移”新技术,创新服务手段、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
会议要求,今年电力交易要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1.健全完善交易机构运作机制,深化交易机构公司化运作,加强交易机构协同运作,充分发挥市场管理委员会作用。
2.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积极推进省间电力市场建设,扎实推进省内电力市场建设。
3.努力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做好新投特高压工程交易组织工作。
4.全力以赴做好清洁能源消纳,多措并举消纳西南水电,努力促进新能源大范围消纳。
5.全面提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系统功能,创新发展交易平台业务功能,探索交易平台新技术应用,确保交易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6.大力提升市场服务水平,优化市场主体注册服务,促进电力市场高效运营,强化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服务窗口建设。
7.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改革成效宣传。
会议还印发了《2017年市场化交易组织指导方案》《售电公司市场注册服务手册》等文件。(国家电网报)
陕西:集中竞价采用统一电价出清(附通知全文)
为积极探索我省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发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作用,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14〕1174号)的精神,并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2017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公告》的要求,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始组织开展2017年一季度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交易。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场主体
1.购电方:省发改委公示的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详见附件1);
2.售电方:省发改委公示的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详见附件2);
3.输电方: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
二、交易规模
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工作以季度组织开展。一季度,按照关中陕南、榆林(含神木县、府谷县)两个区域分别组织,交易电量21.2亿千瓦时,其中:关中陕南地区交易电量为16.5亿千瓦时,榆林地区交易电量4.7亿千瓦时。
三、交易申报及出清
各市场主体登陆陕西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http://pmos.sn.sgcc.com.cn)进行购售电主体的电量及电价申报。集中竞价交易申报及出清规则详见附件3。
四、交易时间安排
1. 2017年2月21日9:00-15:00,各市场主体登陆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电量、电价的申报。
2.2017年2月22日9:00-17:00,交易中心将集中竞价直接交易形成的初步无约束结果送相关调控机构进行送出电厂电量安全校核。
3.2017年2月23日9:00-17:00,交易中心将经过安全校核的有约束交易结果,向省发改委上报并进行审核确认。
4.2017年2月28日,交易中心通过交易平台公示集中竞价直接交易结果。
5.2017年3月31日,交易中心根据交易结果在电力交易平台生成电子版合同,报送省发改委、西北能监局备案。
四、联系方式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刘姝玮 029-81002594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吴 蓓 029-81002911
魏海波 029-81002912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