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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银花镇银花社区、中村镇土桥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90606_11068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山阳县银花镇银花社区、中村镇土桥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商洛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阳县银花镇银花社区、中村镇土桥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山阳县银花镇银花社区建设规模为5.9 MWp,山阳县中村镇土桥建设规模为5MWp(以最终并网容量为准)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及以上;


  3.3如果投标人自行进行施工的,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果投标人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文件,原件备查);


  3.4投标人业绩满足: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开发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累计达到100兆瓦及以上,并附项目明细表;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7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为扶贫项目提供20年的运维服务,每年收取运维费(含大修理费用)不超过0.08元/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投标人需对建设期承诺,在县政府提供可建土地开始,四个月内实现并网发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6月06日15时00分00秒—2019年06月1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7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山阳县银花镇银花社区、中村镇土桥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山阳县银花镇银花社区、中村镇土桥村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已由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商发改发[2017]245号、2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条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及装机容量:


  序号 建设地点 总装机容量 备注


  1 山阳县银花镇银花社区 5.9MWp


  2 山阳县中村镇土桥村 5MWp


  合计 10.9 MWp


  2.2项目总投资:约7630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建设规模:山阳县银花镇银花社区建设规模为5.9 MWp,山阳县中村镇土桥建设规模为5MWp(以最终并网容量为准)。


  2.4工期要求:自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4个月内实现并网发电。


  2.5招标范围:


  光伏场区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保险、建筑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测、试运行至正常发电,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要求为准。


  2.6质量要求: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规范要求,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及以上;


  3.3如果投标人自行进行施工的,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果投标人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文件,原件备查);


  3.4投标人业绩满足: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开发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累计达到100兆瓦及以上,并附项目明细表;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7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为扶贫项目提供20年的运维服务,每年收取运维费(含大修理费用)不超过0.08元/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投标人需对建设期承诺,在县政府提供可建土地开始,四个月内实现并网发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所需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5.2请于2019年6月6日15时00分00秒至2019年6月12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4不能前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可将5.1要求的报名资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入如下账号(需电话确认),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发出招标文件。


  注:投标企业需先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峰峰


  手机:13681446370


  电子邮箱:lifengfeng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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