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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光伏行业相关政策

  ● 财政部下发152亿专项资金推进清洁供暖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征求《关于解决“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函。随后,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下达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共计250亿元,其中2019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资金152亿元。


  原文如下: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促进大气质量改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确定的工作内容,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金额见附件1,项目代码:Z145060020001,政府支出预算科目列“211节能环保”。


  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补助资金试点城市名单及资金额详见附件2。请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抓紧将资金拨付到试点城市,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试点城市积极稳妥地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纳入第三批试点范围的城市要尽快做好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于2019年7月20日前报送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作为地方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根据《关于建议对2018年三氟甲烷(HFC-23)销毁处置安排财政补贴资金的函》(环气候函〔2019〕72号),安排有关省相关企业2017-2018年氢氟碳化物销毁补贴(企业名称及补贴金额详见附件3),请即转拨至相关企业。


  四、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578号)等有关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障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在本年度资金分配中,对预算执行率较低的省份资金进行了适当扣减,请相关省份切实采取措施,增强预算执行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五、对列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19〕20号)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以及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河北省衡水市、广东省深圳市、海南省海口市、陕西省渭南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请有关省(自治区)统筹中央财政切块下达的资金,安排一定比例对上述地方给予奖励。


  六、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填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报我部和生态环境部备案,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后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分解下达(或审核通过的市县)绩效目标要同时抄送财政部有关监管局。


  财 政 部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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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 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9〕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委、办、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文化旅游委(局):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推荐、第三方评审的基础上,经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同意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蔡家洼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10个单位创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现将示范园创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示范园创建任务。各示范园创建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创建方案,完善发展思路,明确功能定位和创建范围,创新产业融合模式,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依法依规使用土地,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完成既定创建任务,努力将示范园打造成为本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平台载体和示范样板。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动态跟踪和宣传推介,指导和督促示范园切实做好创建工作。示范园所在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示范园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示范园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三、积极支持示范园建设。各地要以示范园为重点,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统筹利用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示范园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园入园企业优先申报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园及入园优质企业予以必要的信贷支持。要完善示范园用地保障机制,搭建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公共服务供给,为示范园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四、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工作。2020年3月前,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将联合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示范园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择优认定100个示范园。省级有关部门、示范园所在县(市、区)政府以及各示范园要及时做好阶段性总结工作,为示范园考核和认定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 业 农 村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自 然 资 源 部


  商 务 部


  文化和旅游部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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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我国消费市场规模位居世界前列,新增消费空间广阔。随着新技术快捷发展,新产品不断涌现,更新消费潜力巨大。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快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实施方案》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重点从“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四方面,推动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升级,促进旧产品循环利用。


  一是巩固产业升级势头,不断优化市场供给。牢牢把握新一轮产业变革大趋势,努力增强新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竞争优势,创新发展智能汽车。着力推动绿色智能家电创新,积极推进5G手机商业应用。


  二是增强市场消费活力,积极推动更新消费。着力破除限制汽车消费的市场壁垒,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应用,加快老旧汽车淘汰和城市公共领域用车更新,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深入开展家电和消费电子更新换代。


  三是提升消费支撑能力,完善配套使用环境。大力推动二手车流通消费,积极引导汽车金融产品创新,逐步完善充换电、停车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家电基层营销网络,加强通信网络建设。强化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畅通资源循环利用,构建绿色产业生态。严格执行老旧产品淘汰规定,着力完善废旧产品回收拆解体系。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改革,积极化解拆解企业经营压力。加快建立废旧电子产品信息安全管理规范,构建再制造企业及产品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旧产品资源利用水平。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快提升供给质量,不断优化消费环境,畅通资源循环利用,持续释放内需潜力,进一步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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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


  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现将部分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以下简称商品储备业务)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二、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本公告所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


  四、承担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包括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直属库,以及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国家储备糖库、国家储备肉库。


  承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或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企业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房产原值、承担商品储备业务情况、储备库建设规划等资料留存备查。


  六、本公告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款项,从企业应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或者予以退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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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文组织开展2019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将围绕要素汇聚、能力开放、模式创新、区域合作等4个领域共9个方向,遴选若干产业应用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带动作用强的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的普及率。


  ●陈肇雄: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 开创工信安全工作新局面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共同主办的2019年中国工业信息安全大会6月22日主论坛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陈肇雄出席大会并致辞。


  陈肇雄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工业信息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工业互联网快速发展面临的安全新挑战,努力开创工业信息安全工作新局面。


  ■一要完善工业信息安全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工业信息安全领域的配套法规政策。加快建立工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制定一批急需专用标准,推动工业数据的安全流动、交互和共享,释放数据对工业经济的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


  ■二要提升工业信息安全技术保障能力。抓紧推动建设国家、地方、企业三级协同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持续提升核心技术攻关能力、风险监测预警能力、隐患发现处置能力、工业数据治理能力,着力保障工业互联网设备接入安全、平台运行安全、数据流动安全、应用服务安全等。


  ■三要打造工业信息安全产业生态。加强产学研用协作,打造协同发展的工业信息安全产业生态。发挥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融合联动作用,汇聚整合行业资源,形成安全产业发展合力。着力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带动和引领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推动形成多层次产业发展格局。


  ■四要壮大工业信息安全人才队伍。推动工业信息安全相关学科建设,培养一批专业型、复合型人才;打造工业信息安全领域科研实力雄厚、安全保障能力强的专业机构;开展面向行业、企业的专业技能培训,加强企业安全防护技术队伍建设。


  ● 关于对2018年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核查情况公示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财建[2014]692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资金补助的通知》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和市科技局联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上报充电桩进行了现场核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拟对核查结果进行公示。下一步,四部门将根据核查结果下发补助资金。


  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市发改委(工业处)反映(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邮政编码:300040,电子邮箱:gycfgw@163.com)。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附身份证明,单位及个人均需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


  附件:2018年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核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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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推广新能源汽车有办法


  燃油出租车分批置换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半、充电费用优惠……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从多方面鼓励新能源汽车在河南的推广应用。


  从公共运输入手,积极培育应用市场


  《通知》鼓励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国家及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新增、更新公务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其他城市新增、更新公务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将购买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执法执勤用车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考核指标体系。


  河南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还创新性地提出了鼓励新能源共享汽车开展营运业务。支持省内汽车生产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网约出租、物流、市政环卫服务等业务。引导党政机关、公共机构重大会议和公务活动租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融资新模式,统筹现有产业发展类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民间资本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


  限制燃油车停放,新能源车停车费减半


  为了营造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良好环境,河南省给予新能源汽车各种优惠政策,这方面,河南政策的最大亮点主要体现在:在共享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在所在区域停车收费标准基础上减半,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免收停车费。


  新政策实施后,新能源汽车将在城区优先通行。各省辖市政府自主划定城市道路通行核心区域,通过调整核心区域内燃油汽车停车费等办法限制燃油汽车进入。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差别化交通管理措施,完善新能源汽车道路通行分类管理制。


  《通知》实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接网和电价优惠。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执行国家扶持性电价政策。其中,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不得收取费用,鼓励用户利用峰谷分时电价等政策降低充电成本。2020年年底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2025年年底前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小区都能充电


  《通知》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现有停车场实施改造的,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占比不低于10%;新建公共停车场、道路公共停车位,新能源汽车共享专用停车位占比不低于20%;燃油汽车私自占用新能源共享车位要依法进行处罚。


  实施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奖励。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燃料电池加氢站、总装机功率600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设20个以上充电桩的公共用途充电桩群,省财政按照主要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奖励。鼓励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带头建设充电设施,其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占停车位总数比例不低于15%。


  《通知》还要求,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老旧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实施改造的,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停车位占比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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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7月8日,焦作市发改委发布《焦作市户用光伏项目公示》,对2019年5月份之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户用光伏项目予以公示,纳入2019年户用光伏补贴范围!其中户用光伏电站的建成时间从2018年6月17日至2019年4月22日,最小规模为1.5千瓦,最大规模为100千瓦,总建成规模为3517千瓦。


  河南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做好户用光伏项目政策衔接的通知》中提到,2019年5月30日之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户用光伏项目,前期各地已进行了梳理,将就此类项目予以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直接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按0.18元/千瓦时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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