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利控股6月14日公布,2019年6月14日,就有关出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收益权,卖方与买方订立第二份补充协议,据此双方同意,代价人民币2100万元的支付方案应修订如下:
1.人民币150万元将于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后第二个营业日支付;
2.人民币150万元将于上述第一次付款后一个月内支付;
3.余额人民币1800万元将于2019年11月30日或之前支付。
昌利控股修订有关出售太阳能光伏电站收益权的支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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