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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8年3月23日,国家能源局曾经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历时多年尘埃落定。近日,国家能源局新一轮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征求意见稿已印制,正式下发给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将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消纳,利好光伏、风电等发展。

  文件明确:

  1、鼓励和支持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消纳利用,按照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和充分消纳的原则开展电力建设和运行管理。

  2、政策规定了2015、2020年全国各省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主要指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量占社会用电量所需达到的比例,分为基本指标以及先进指标两档。

  3、配额制的核心任务是建立促进消纳的长效机制,解决补贴问题是阶段性的辅助性任务。

  4、《办法》建立了以绿证交易部分替代补贴的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量,应明确交易电价是否包含绿证价格在内,未明确且交易电价低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标杆电价,则绿证不随电力交易转移。

  政策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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