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征求组建《能源行业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有关拟负责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的名词术语、符号标识、分类分级等基础标准和电力建设、发电、电网、售电、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电力供应商、电能服务机构等类型的企业信用信息、信用评价、信用管理三方面的专业需要标准制修订工作。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组建能源行业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报来《关于成立能源行业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请示》(中电联标准〔2018〕321号),根据《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请你们结合职能认真研究,主要就拟筹建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名称、负责领域、秘书处承担单位等提出意见及建议,并于2019年1月21日前反馈至我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联系电话:010-68505825
电子邮箱:nb_standard@126.com
附件: 能源行业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docx